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构职能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外事办公室。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负责政策指导、业务考核、监督检查工作,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省各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起草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相关政策规划。


       (二)研究分析各国发展动态和政策走向,围绕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外事工作决策的建议。


       (三)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我省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工作。


       (四)统筹安排并承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的出访和国内外事活动事项。


       (五)接待来我省访问的党宾、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承办外国有关人员来访事宜。指导全省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建设工作。


       (六)承担我省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国际组织的业务联系和交涉工作。审核管理在我省举办的国际会议。


       (七)负责全省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核或审批相关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事项,承担我省因公出国(境)人员的证照申办业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


       (八)承办我省对外交往事务,归口管理我省与外国友好省州(县)、友好城市和其他单位结好与交往事宜。指导我省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承担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有关工作。


       (九)指导有关部门管理来我省的外国人工作,依法保障来我省外国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海外侨务工作。指导、协调、管理我省社会组织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协调指导我省境外机构、公民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全省涉外应急事务处理。


       (十)负责我省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


       (十一)主管来我省采访的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我省的新闻机构事务。


       (十二)代管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