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地方外事工作优秀集体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5-11-17 15:15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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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关于开展外交工作先进集体、外交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国地方外事工作优秀集体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57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国地方外事工作优秀集体推荐工作。经外交工作先进集体、外交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国地方外事工作优秀集体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现将我省拟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全国地方外事工作优秀集体推荐对象:
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和来访等形式实名向我办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据实提供具体问题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或告知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3670832;025-83238392
电子邮箱:jsxcbgbc@126.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0号11号楼
邮编:210013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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