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工作>本办业务文件

2024年省外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信息时间:2024-07-17 浏览次数: 作者: 部门: 】 【字体: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根据《法治江苏建设规划(2021-2025年)》《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总体要求,按照《江苏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结合年度重点外事港澳工作任务,现就2024年省外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2024年省外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聚焦“四个走在前列”“四个新”重大任务,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度融合,为提升江苏外事港澳工作实效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推进依法高效履职

1.深化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规范权力清单调整程序。加快清单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外事领域行政权力清单,做好权责清单与各类目录清单有效衔接。(出国管理处、领事处)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启动非经贸科技类因公出国(境)团组承诺制审批试点工作,指导苏豪集团承继原汇鸿集团外事审批权,开展省级因公出国(境)审批系统部署应用延伸至全省县(市、区)板块专项行动,实现所有团组出访审批与护照签证(注)并联办理。印发《关于优化省级机关直属院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更好保障各类人员“走出去”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在全省推广“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完成江苏省领事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提升办事效率。(出国管理处、领事处)

3.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在苏外籍人士公共服务便利度,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动态调整适用八项举措特定项目和人员清单,支持经贸招商人员一年多次赴特定国家开展特定项目合作。定期举办“驻沪领馆签证官江苏行”活动,组织外国驻华使领馆在宁签证中心专项调研,推动解决跨境商务人员往来签证难的问题。建立“江苏省APEC商务旅行卡企业家俱乐部”,开展APEC商务旅行卡服务跨境电商企业专项行动,继续实施APEC商务旅行卡“白名单”制度。(出国管理处、领事处)

4.健全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服务体系。举办领保宣传“零捌计划”启动仪式、全民国家安全日以案说法、江苏省领事保护宣传周等活动。指导南京市成立境外安保培训基地,建成“江苏省境外安全服务平台”,积极为江苏“走出去”人员和企业提供预防性领事保护和协助服务,协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涉外安全处)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5.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对接筹备第六届中美省州立法机关合作论坛相关事宜,推动我省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协助做好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化运作示范试点,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建设,支持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训、涉外法治工作研究、涉外法治交流等活动。(出国管理处、美大处)

6.加强外事港澳立法实施工作。在“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栏目宣介《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解读文书跨国流通办理流程。召开《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投资条例》座谈宣介会,举办江苏省港澳法律服务月活动,协调处置涉港澳法律案(事)件。(领事处、港澳处)

7.加强和规范备案工作。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等重点工作事项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实现全覆盖、应审必审,不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出国管理处)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8.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贯彻落实《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外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结合省外办实际,编制并公开2024年省外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出国管理处)

9.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切实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确保决策不越权、程序不缺失、内容不违法。(出国管理处)

10.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省外办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省外办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做好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和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出国管理处)

(四)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协调化解能力

11.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以“四不两直”方式和“解剖麻雀”态度,着眼外事工作堵点淤点难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工作调研,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机关各处室)

12.主动接受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实现办结率达100%。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社会舆论监督,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并注重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政策举措。(机关各处室)

13.强化信访诉求办理。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导向,充分发挥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回复办理江苏12345热线平台、主任信箱、在线咨询、依申请公开等群众诉求。(秘书处、出国管理处、机关党委)

14.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秘书处)

15.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制定年度纪检工作要点,始终以严的基调推进反腐倡廉,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做到教育提醒在先、监督及时有力。重视把解决当下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统一起来,完善干部考核、工作检查、内部巡察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人事处、机关党委)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

16.加强办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落实述法制度作为推动省外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述法工作针对性。办党组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出国管理处)

17.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出国管理处、机关党委)

18.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制定办机关年度普法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法律培训班、普法专题讲座、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形式,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出国管理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外办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省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优化全省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提高法治能力、建设法治机关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谋划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并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对各处室及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加强贯彻落实情况跟踪督促检查和台账报送工作,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三)加强总结提炼。机关各处室要结合外事港澳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加强外事法治建设工作的理论探索和调查研究,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分析解决突出问题。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