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安全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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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63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 7月21日下午,涉外安全处召开处务会,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全文,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讨论。大家在发言中表示,学法知法是前提,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让公众了解自身在领事保护与协助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其正确、理性看待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不断提升海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用法执法是关键,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条例》认真履责,以各层级境外安保协调机制为依托,进一步强化安全预警、风险评估、预防宣传和应急处置等各环节工作,坚决维护好在国外的我省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正当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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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