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外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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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为江苏现代化建设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中期评估之年,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根据《2023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江苏省外事港澳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年度重点外事港澳工作任务,现就2023年省外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走在前、挑大梁、多作贡献”的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八五”普法目标任务,找准定位、转变思路,通过改革创新、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省外办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提升外事领域法治化能力和水平,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省外事系统蔚然成风,为开放强省建设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二、普法重点 (一)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 1.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增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坚持政治统领,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人事处、机关党委) 2.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总目标、总方向、总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决定》,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进行细化落实。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推介会,向外资企业、外国商协会、外国友城(驻苏机构)代表等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积极参加第六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外管处、礼新处、亚洲处、欧非处、美大处、港澳处、民间交流处、机关党委) 3.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外事系统普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承办金砖国家治国理政研讨会暨人文交流论坛,举办中拉文明对话论坛等活动,完善南京大学—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对外话语创新研究基地建设,加强与国际智库在国际政治、人文交流等领域合作,为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法治力量。(综合处、外管处、亚洲处、欧非处、美大处、民间交流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二)以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为抓手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4.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外管处) 5.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外管处) 6.加强国家安全法治教育。适应统筹安全和发展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举办省外办2023年保密宣传教育月、“新时代·新国安·新征程”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江苏省领事保护宣传周等活动。启动“江苏省境外安全服务平台”建设,制作江苏省领事保护宣传片,通过以案释法,开展重点时段涉外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秘书处、涉外安全处) 7.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机关党委) (三)以提升质量打响品牌为目标宣传涉外(港澳)法律法规和政策 8.认真落实《省外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把领导干部按分管业务领域明确的应知应会法律目录开展学习的情况,作为其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外管处、人事处) 9.广泛开展《省外办关于最大程度便利商务人员往来服务常态化走出去经贸招商的八项举措》《关于加强江苏省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宣传推介。举办外事管理服务进园区专题活动,以法治方式支持和促进营造“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浓厚氛围。(外管处、领事处) 10.举办江苏省涉外法律服务圆桌会议、江苏与驻沪领馆对话交流会、友城绘、对话德国、江苏—新西兰RCEP框架下“一带一路”合作交流会、驻沪外国记者赴江苏参访、第十三届江苏—澳门·葡语国家工商峰会、2023国际城市与城镇绿色创新发展大会等重点外事(港澳)活动,面向有关国家和地区宣介涉外法律法规和营商政策。(综合处、外管处、领事处、礼新处、亚洲处、欧非处、美大处、港澳处、民间交流处) 11.报请省政府印发《江苏省荣誉居民评选表彰办法》,表彰和鼓励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国际友好人士。(领事处) 12.开展《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专题调研,举办港澳投资企业法律服务月活动,向在苏港澳投资企业宣传我省涉港澳政策法规。(港澳处) 13.举办因公出国(境)管理、涉外安全、领事服务、礼宾礼仪、对外宣传、民间组织“走出去”能力建设等专题培训班,加大对重点外事政策法规解读力度。(外管处、领事处、涉外安全处、礼新处、民间交流处) 14.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开展外交外事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面向基层和群众做好外事政策法规宣传。(机关各处室) (四)以开展中期评估督查为契机推动“八五”普法规划有力有效开展 15.健全机关普法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江苏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实施办法》,抓牢“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涉及谁普法”(以下简称“谁执法谁普法”),建立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强化工作部署,推动任务落实落地。(外管处) 16.建立全省外事港澳系统普法联动机制。结合党性教育,进一步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年度普法联动重点事项跟踪督促、结果评价。探索建立外事普法志愿者队伍,创新普法运行模式。(外管处) 17.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落实省级机关“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要求,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全省外事系统普法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列出问题清单,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改进。严肃工作纪律,注重工作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外管处) 18.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巩固传统阵地,丰富宣传载体,组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发挥好“互联网+”普法的便捷作用,利用省外办门户网站、“江苏外事”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APP、“法润江苏普法平台”“江苏机关党建云”平台,加强普法学习。(机关各处室) 19.坚持普法与考核相结合。以综合考核为抓手,推动全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把各处室开展普法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推动各处室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外管处、人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省外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化办党组中心组学法,把法治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年度中心组专题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各处室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全局,制定本处室年度普法计划和方案,确保集中学不少于4次,机关公务员每年学法不低于40学时。外管处要加强对各处室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督促学法计划落实。 (二)抓好贯彻落实。结合我省外事工作实际情况,根据不同对象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外事管理、服务和统筹协调全过程,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做好工作台账。要完善台账管理制度,做到普法档案、普法台账留存。要注重运用好普法工作成果,及时向外管处报送创新开展普法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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