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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外事港澳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信息时间:2022-01-21 浏览次数: 作者: 部门: 】 【字体: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引领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外事港澳系统“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取得重要成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全省外事港澳系统今后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苏发〔2021〕22号)及《江苏省“十四五”外事港澳工作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和外事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江苏建设新要求,以持续提升全省外事港澳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目标,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为高水平全面对外开放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全省外事港澳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夯实全省外事港澳系统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外事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把握外事港澳工作规律与法治建设规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的相互关系,把普法融入外事港澳部门法治建设实践,融入开放强省建设全过程。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外事港澳系统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完备的工作制度体系、精准的工作实施体系、科学的工作评价体系和严格的工作责任体系基本形成。普法渗透到外事港澳工作各环节,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

四、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外事港澳系统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外事港澳系统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的宣传解读,在各类普法阵地广泛建立专区专栏,采用媒体报道、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打牢全面推进外事港澳系统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根基。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好地方性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学习宣传民法典,进一步强化对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机关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等与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扛起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持续推进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深入学习宣传涉外(港澳)法律法规和政策

聚焦主责主业,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有关“一带一路”建设、外资外贸、出入境政策、国别政策、外事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决策部署,做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普及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学习。做好《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江苏省授予荣誉居民称号条例》《关于深化苏港澳多领域合作若干措施》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五、重点对象

(一)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外事港澳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外事港澳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落实外事港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认真开展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体学法、定期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每年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2 次,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二)落实日常学法制度,加强外事港澳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加大对各级外事港澳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充分利用法律培训班、普法专题讲座、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形式,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加强督促考核,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各级外事港澳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外事港澳系统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江苏省“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圆桌会议等平台作用,加强涉外法治交流,生动讲好江苏法治故事,展示江苏法治形象。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政策和纠纷解决规则,广泛开展政策法律宣讲活动,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合规经营和风险管控的意识和能力。对我省境外机构(企业)和人员加强当地法律宣传。积极做好来苏、在苏外国人、港澳同胞法治宣传工作,引导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其合法权益。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外事港澳部门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研究制定落实本规划的方案举措,明确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考核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外事港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积极构建普法工作长效机制。

(二)严格普法责任。全省各级外事港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加强外事港澳部门内的协作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形成法治机构与业务机构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加强省市县三级外事港澳部门的上下联动,营造宣传声势,扩大普法效果。

(三)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对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效果进行综合评估。要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要强化督促指导,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处理。

(四)建强普法队伍。加强全省外事港澳部门普法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全省外事港澳系统法治联络员的作用,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普法队伍。加强普法骨干培训,积极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不断提高普法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加强经费保障。强化对普法规划实施的支持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各级外事港澳部门预算,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搭建外事港澳系统法治宣传平台,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普法经费投入支出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跟踪检查,最大限度发挥经费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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