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港澳投资企业法律服务月活动在镇江、常州、宿迁举办
10月26日至29日,由江苏省港澳事务办公室联合南京仲裁委开展的“江苏省港澳投资企业法律服务月”在镇江、常州、宿迁三地成功举办,省港澳办副主任张松平、南京仲裁委副秘书长顾燕宁参加活动。
活动期间,涉港澳政策法律专家为港澳资企业代表解读国家和我省最新涉港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分析涉港澳典型案例,并走进当地港澳投资企业,实地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遇到的困难,为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张松平在致辞中说,长期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港澳同胞在江苏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认真贯彻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逐步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举措,先后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经民政部门批准注册的地方性港商服务机构——“江苏省港商投资企业服务协会”,出台了第一部涉港澳地方性法规——《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挂牌成立了第一家专事涉港澳商事纠纷的仲裁机构——南京港澳仲裁院,设立了第一个涉港澳法律维权服务机构——“江苏省港澳法律专家服务团”。其中,2015年成立的南京港澳仲裁院拟定了专门的仲裁规则,聘请了苏、港、澳三地55名涉外仲裁员,成立以来共受理涉港澳案件超百件,争议金额近7亿,结案率100%,满意率100%,有效地化解了各种纠纷和矛盾。这些举措为港澳同胞在江苏创业就业、学习生活提供了更加优越的营商环境和政策法制保障,也得到了国务院港澳办、港澳特区政府和香港、澳门中联办的充分肯定和赞许。
自2015年以来,省港澳办先后联合省人大外事委和南京仲裁委,每年举办一次涉港澳法律服务月活动,宣传推介涉港澳相关政策,走访调研港澳资企业经营情况,推动解决涉港澳法律纠纷案件,确保《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关于深化苏港澳多领域合作若干措施》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