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个别单位因公出访团组屡次出现自行前往申请国驻沪领馆催办签证或要求领取护照,引起领馆工作人员的不满,也对我办及中心工作造成被动和不便。为严肃外事纪律,进一步规范专办员制度及自取手续,现再次重申如下申办程序: 一、各申办单位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自行前往领馆催办签证或领取护照,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二、为确保团组信息和行程以及相关证照的安全,原则上应安排组团单位在职人员凭《工作证》前往我中心或驻沪办办理自取手续。三、在专办员或申请人因工作原因无法本人前往的情况下,请各组团单位出具《签证自取介绍信》(见附件)。此介绍信需使用组团单位文头纸,并加盖单位人事或外事部门公章 。此《签证自取介绍信》与《自取申请》及本人身份证合并使用。本规定自九月十六日起执行。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