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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办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时间:2020-01-20 浏览次数: 作者: 部门: 】 【字体: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2019年,在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苏发〔2016〕30号)和《江苏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苏依法〔2019〕1号),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力推动全省外事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一)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办主要领导担任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强化统一领导和总体谋划,办党组会及主任办公会研究依法行政事项,总结、部署依法行政重点任务。依法行政所需经费纳入财务预算予以保障,建设法治政府重点举措作为目标任务纳入全办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注重依法行政工作的谋篇布局和提炼总结,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一是加强全办普法工作统筹。制定《省外办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公务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二是广泛开展学法普法。落实《省外办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年内中心组集中学法3次,系统学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和重要党内法规。开展以案说法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赴常州开发区法院旁听庭审。举办全省外事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组织外事系统青年干部法治思维提升专题培训。全办员工积极参加第二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知识、党规党纪知识、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答题活动,参与率达100%。邀请省级机关、省内高校多名专家作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讲座。各处室集中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定期报送学法情况,全办学法用法氛围浓厚。

 

    (三)加强涉外法律工作。围绕外资企业重点关注的对外开放政策、营商政策、环境保护等主题,会同省有关部门编制中英文版本《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指南》。联合省司法厅、商务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江苏省促进涉外法律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加快江苏省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在埃塞俄比亚、阿联酋等国新建6家海外法律服务中心。结合外事(港澳)工作特点和国际形势变化,精心组织关于国际法体系、香港基本法、涉外协议审查等专题法律培训。落实涉外协议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办理重要涉外协议审核把关20余件。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在全国外事系统率先实现因公出国(境)“不见面审批”,实现请示件报送、电子批件、回国登记三个关键节点信息化、数据化,提高工作效率。开通审批业务手机短信通知平台,实时发布审批进度。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协助汇鸿集团和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等我省5所“双一流”建设部属高校获得一定的出访来访外事审批权。推行因公出国(境)“同步办照”,缩短业务办理时间。三是开展“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改革。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所有服务事项已录入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并进驻省级行政服务大厅。通过“江苏外事”门户网站等途径,全面公开权责清单目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一是实施审批流水号制度。坚持随机派件和人员分工相对固定原则,提高审批质效。推行因公出访请示审核意见“一次性告知”,落实3个工作日内办结时限公开承诺。坚持灵活性原则,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允许容缺办理。全年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零投诉”。二是提升审批工作规范化水平。出台省属企业外事管理规定,简化企业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对需要经常执行出国任务的企业人员出访实行“一次审批、多次有效”的审批方式。优化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程序,降低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门槛,减少中间环节。三是实现以“机管”代替“人管”。通过在后台设定关键词,审批系统将自动识别不符合因公出国管理规定的团组,完成对出访请示件的初审,杜绝违规情况,确保审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推行出国管理行风监督员制度。在全省外事专办员中邀请15名政治和业务素质高、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出国管理行风监督员,开展行风监督员培训,切实发挥监督员全方位监督职责,有效降低廉政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二是狠抓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召开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制定《省外办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不断完善“首办负责制”“首问负责制”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加大廉政风险排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手册》,明确廉政风险点、部门和岗位、防控措施等内容,严格制约行政行为,有效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各处室在牵头制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要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2019年度,我办未新制定或修订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于我办制定的面向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在外事政策允许范围内,参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程序,以座谈会、书面发函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外聘法律顾问和内部法制审核部门意见,经办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正式印发。

 

    (二)做好党内法规、规章修订、评估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指引》要求,清理出15个由我办牵头出台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其中“宣布废止”的有6个,“宣布失效”的有1个,“予以修改”的有3个,“继续有效”的有5个,切实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配合省司法厅做好省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鉴于我省已于2014年出台《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我办对《江苏省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若干规定》提出废止建议,以保证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落实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贯彻省外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制定《省外办党组工作规则》,修订《省外办党组议事清单》,严格执行各项议事决策制度。全年共召开25次办党组会、3次主任办公会、5次专题会议、11次月度碰头会,“三重一大”事项均履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率达100%,对重大决策全程记录、及时归档。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组织制定《省外办大额资金使用集体研究暂行办法》《省外办涉外活动预算审批程序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与使用。严格执行第三方招标制度,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公开、透明。

 

    (二)畅通民意征集渠道。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率5个调研组深入基层调研,收集意见建议30余条。向50家基层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收集134条意见建议,为依法决策提供参考。办主要领导深入全办各处室,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每一名公务员对党组及个人的意见建议,有效推动机关民主建设。畅通主任信箱等举报渠道,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完善决策的民意征集机制。认真做好信访调查工作,全年办理和查处信访举报8起,有效地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内部氛围。

 

    (三)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聘请中虑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作为我办法律顾问,参与法律培训、合同审查、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等工作,为推进我办依法行政发挥重要作用。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我办一名公务员担任公职律师,负责处理与我办相关的法律业务,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完善我办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阳光权力”等栏目,进一步充实工作职能、业务规范、政策法规等重点公开信息。全办权力目录、预决算信息、重点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公开事项全部依法公开,按时完成相关数据报送工作。借助“江苏外事”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资讯,方便群众办事和获取信息。

 

    (二)认真做好咨询投诉回复工作。我办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投诉等互动栏目,详细公布各处室咨询联系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全年处理“主任信箱”群众来信41件,办理“在线咨询”148件,答复江苏“12345在线”咨询80次。

 

    (三)高效办理全省两会建议和提案。2019年我办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共计11件,其中主办3件,会办8件。我办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督办职能,主动与委员和代表沟通,回应诉求,做好解释工作。在牵头办理省主要领导督办、领办的全省开放型经济重点建议过程中,办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分管领导督促办理,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开展多次走访和调研,与代表面对面交流,切实解决“走出去”企业诉求。发挥外事资源优势,邀请并组织外国驻沪总领馆官员、省荣誉居民及外国驻宁企业、机构代表旁听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式,展示我省文明、开放形象,。

 

    六、为我省对外开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扎实做好涉外安全管理保障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维护国家安全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加强内外衔接和沟通,加强信息报送,协调、指导、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应急处置。全年协调处理各类涉外案事件130起、境外领事保护案件99起。妥善做好领事通报和领事探视、旁听,切实维护外籍人员合法权益,营造我省良好涉外环境。妥善处置“8.19”老挝严重交通事故等多起境外突发事件,有力维护了我省“走出去”企业和人员合法权益。

 

    (二)做好预防性领事保护工作。一是做好领事保护宣传活动。组织出境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会同省相关单位开展“安全文明出境旅游宣传月活动”,联合扬州市政府举办“江苏省领事保护宣传周•扬州站”活动,集中开展领事保护知识“四进”活动。二是做好经常性宣传教育。通过三大手机运营商向全省出境手机用户发布安全出境游提醒,通过地铁、机场平面媒体宣传领事保护与协助电子平台二维码,组织各设区市进行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12308热线”宣传。三是开展安全巡查工作。组织联合工作组赴我省海外安全事件高发地区开展境外领事保护宣传和安全巡查,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服务苏港澳融合发展。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出台《关于深化苏港澳多领域合作的若干措施》,深化经贸人文交流,促进苏港澳深度融合。二是协调处理涉港澳矛盾纠纷。支持江苏省港澳同胞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南京港澳仲裁院等机构依法开展工作。在盐城开展港澳投资企业法律服务月活动。全面排查港澳同胞投诉多年、久拖不决的投资纠纷和争议。全年办理涉港澳业务政策咨询50余件,协助香港入境处驻沪办处理涉港澳案事件近10起,为保护在苏港澳同胞合法权益、促进投资兴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2019年,我办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需改进的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教育宣传还需加强。主要表现在多理论教育,少指导实践;重定期宣传多,日常宣传少。二是法治理念还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部分干部处理问题,特别是处理矛盾纠纷时,不能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2020年,我办将在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并结合外事工作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外事系统统筹协调,在因公出国(境)审批、护照签证和领事认证服务、海外领事保护、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突出特色,打造亮点,推动全省外事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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