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签信息第2017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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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签证信息 (2017)第2期
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7年2月
美国免面谈(代传递)签证申请条件的改变
根据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最新通知,自1月27日起,美国国务院要求所有签证申请人参加签证面谈,除了以下类别的申请人: 1、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外交和因公签证申请人(签证类别A-1至-4,NATO-1至-6,C-2,C-3); 2、14岁以下或79岁以上的申请人; 3、持有相同签证类别的签证且到期后不超过12个月的申请人。同时,最后一次的过期签证没有被调查过。 在审理签证申请时,如果签证官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需要再做核实的情况下,领馆会要求代传递的申请人亲自前往领馆面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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