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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事务处

【信息时间:2016-11-15 浏览次数: 作者: 人事处 部门: 人事处 【字体: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制定并实施我省与港澳地区年度交流计划;推动我省与港澳地区在经贸、科教、文体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协调我省驻港澳机构、企业的有关事务;承担我省与港澳民间交往的有关审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港澳居民在我省的相关事务。


  
       电话:(025)83670688


    

    

 

 

(编辑: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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