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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苏省青年友好使者聘任办法的解读

【信息时间:2024-02-21 浏览次数: 作者: 部门: 】 【字体: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一、 制定的必要性

    江苏省青年友好使者是省外办自2011年起打造的品牌项目,旨在传播中国文化、发掘培养民间外交的新生力量。为推动江苏省青年友好使者选聘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办于2021年8月印发《江苏省青年友好使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江苏省青年友好使者评选基本原则、标准条件、评选方法步骤、权利义务、撤销情形等进行详细规定,推动各个环节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对选好、用好、管好江苏省青年友好使者发挥了重要作用。

    《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办始终坚持以《管理办法》为依据,组织开展对青年友好使者的聘任及管理工作。但工作中也发现现行《管理办法》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江苏省青年友好使者每两年评选一次,第五条规定参与评选的人员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第七条规定江苏省青年友好使者任期五年,上述三条规定内容缺乏严密的逻辑关系,且容易造成年纪较轻的友好使者受聘仅五年后便失去使者身份,不利于其充分发挥友好作用,也不利于我对人才资源的长期涵养。鉴此,经认真研究,我办对原《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更名为《江苏省青年友好使者聘任办法》。


    二、 重点修订内容

    1.将原《管理办法》第五条江苏省青年友好使者参选人员年龄要求从“原则上不超过四十五周岁”修改为“原则上不超过四十周岁”。

    2.将原《管理办法》第七条“江苏省青年友好使者任期五年,自聘任证书所载日期起算,到期自动解聘,不连任。曾经当选江苏省青年友好使者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该项目评选”的规定修订为“江苏省青年友好使者任期自受聘者受聘当日起至其满四十五周岁止,到期自动解聘”。

    3.对第十四条中的施行时间作相应修改。原《管理办法》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 修订过程

    《聘任办法》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程序要求,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后正式印发并公开发布。


    四、 主要内容

    《聘任办法》共14条,主要内容包括5个方面:一是明确评选基本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围绕中心、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尊重候选人意愿,充分体现评选的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二是明确评选标准条件。以遵纪守法、年龄40周岁以下、热心对外友好交流事业为共同标准,另外从个人实绩贡献等方面列出5项具体标准,提高评选的辨识度和精准度,确保当选人员能够在传播和提升江苏省国际形象和影响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明确评选方法步骤。从单位推荐、组织评审、研究审议、公示、聘任等5个环节作出规范,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公正。四是明确相应权利和义务。从激发青年友好使者荣誉感、责任感和利于开展友好交流工作的角度,进一步明确了其相应权利及义务,体现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五是明确负面情形处理方式。规定3类负面情形可以撤销青年友好使者称号,对青年友好使者作出基本行为规范。

 

    关联阅读:江苏省青年友好使者聘任办法(全文)http://wb.jiangsu.gov.cn/art/2024/1/15/art_56947_11125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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