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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外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信息时间:2023-07-18 浏览次数: 作者: 部门: 】 【字体: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根据《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江苏省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实施方案(2023-2024年)》总体要求,按照《2023年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结合年度重点外事港澳工作任务,现就2023年省外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2023年省外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锻造一流作风营造一流环境创造一流业绩的工作要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聚焦市场主体办事创业的难点痛点堵点,一体推进政策、政务、人文“三个环境”建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不断增强发展动力,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履行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外事工作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稳预期提信心,持续打造综合更优的政策环境

1.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省外办关于最大程度便利商务人员往来服务常态化走出去经贸招商的八项举措》,制定赴境外执行专项经贸招商任务团组和人员清单,服务保障外贸外资稳中提质,推动经贸人员常态化走出去招商引资。(综合处、外管处、领事处)

2.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江苏省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简化审批流程,规范工作程序,更加高效服务保障卫生健康领域人才赴境外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外管处)

3.聚焦因公出国(境)审批、证照办理和签证申请等具体环节,广泛开展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调研,研究制定关于因公出国(境)管理若干政策问题答复口径等便利化举措,激发各类主体对外交往活力。(外管处、领事处)

4.聚焦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对执行中央专项任务重点出访团组,出访指标纳入省级统筹保障,不占各地各部门出访批次,并给予专项经费保障。(综合处、秘书处、外管处)

5.印发《关于为因公赴澳门参展人员提供便利的通知》,对各地各部门循因公渠道赴澳门参加重点展会活动的团组,在因公出国(境)审批等方面提供便利和支持。(外管处、港澳处)

6.报请省政府印发《江苏省荣誉居民评选表彰办法》,明确授予条件、授予程序,为表彰和鼓励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国际友好人士提供政策支撑。(领事处)

7.印发《2023年江苏省APEC商务旅行卡推广计划》《关于遴选APEC商务旅行卡“白名单”企业的通知》,面向重点开发园区开展APEC商务旅行卡“白名单”企业遴选工作,简化“白名单”企业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环节。(领事处)

8.坚持精准施策,制定《江苏省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国际友城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全省友城工作提质增效。制定《江苏省推动元首见签友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和年度任务清单,推动与见签友城各领域合作迈上新台阶。(综合处、亚洲处、欧非处、美大处)

9.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制定出台《省外办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省外办涉外活动经费开支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机关政府采购流程的通知》等采购规则和流程文件,优化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秘书处)

(二)突出办事效能最高,持续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10.根据能快则快原则,优化因公出国(境)线上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制定领事认证、护照通行证、因公签证、APEC商务旅行卡等事项办理制度文件,进一步提高因公出国(境)审批和领事证照服务便利化水平。(外管处、领事处)

11.加强对全省拥有外事审批权单位综合归口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区别管理、分步实施”原则,完成省市因公出国(境)审批证照一体化建设,推进全省因公出国(境)审批一体化数字监管。(外管处)

12.统筹推进外事部门数字政府建设,印发省外办数字化转型年度工作要点,加快推进“江苏智慧外事”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实现领事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涉外公证+领事认证”“涉外商事文书+领事认证”一体联办。(秘书处、领事处)

13.协助外交部开展苏州实验室外事工作调研,指导苏州实验室外事体制机制建设,对苏州实验室直接从事科研任务人员因公出访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任务,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外管处)

14.成立省市工作专班,对接解决因公签证办理难题,为重点外资外贸企业开辟商务人士出入境“应急通道”,协助办理来华邀请、签证办理等出入境手续。(领事处)

15.充分发挥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回复办理江苏12345热线平台、主任信箱、在线咨询、依申请公开,为企业群众提供更迅捷、更权威、更透明的在线服务。(秘书处、外管处)

16.发挥办机关门户网站和“江苏外事”公众号平台作用,及时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做好《外事要情》《江苏外事》《江苏港澳工作动态》《江苏民间对外交往动态》编印工作,服务各地各部门高质量发展。(综合处、秘书处、港澳处、民间交流处)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持续打造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

17.开展外籍人士在江苏居住便利化程度专题调研,举办优化外籍人士管理和服务研讨会,推动有关部门出台便利化举措,全力营造外籍人士在江苏安居兴业“法治软环境”。(外管处、领事处)

18.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协调推进苏州国际商事法庭、仲裁机构和商事调解机构建设,完善涉外纠纷解决反馈机制,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困难。(领事处)

19.加强外事管理政策宣讲,举办外事管理服务进园区、因公出国(境)管理政策宣讲、驻沪领馆签证官江苏行、领事业务课堂、涉外安全管理、外媒服务管理、社会组织“走出去”能力建设等专题培训活动。(外管处、领事处、涉外安全处、礼新处、民间交流处)

20.加强涉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开展境外园区法律服务调研工作,组织“走出去”企业安全云巡查,摸排涉高风险国家和地区企业和人员底数。组织江苏省领事保护宣传周、涉外法律服务圆桌会议等活动,加强江苏省海外领事志愿者服务队建设,制作江苏省领事保护宣传片,稳妥应对各类领事保护案件,切实维护江苏居民和企业在海外合法权益。(外管处、涉外安全处)

21.办好2023江苏与驻沪领馆对话交流会、江苏—法国合作交流会、江苏—新西兰RCEP框架下“一带一路”合作交流会等活动,搭建对话交流平台。组织外国(港澳)企业商会、友好组织、企业家、友好人士来苏访问,提升对外资企业服务水平,推动外资项目落地建设。(领事处、亚洲处、欧非处、美大处、港澳处、民间交流处)

22.举办港澳投资企业法律服务月、驻港苏企发展座谈会等活动,开展《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投资条例》调研,为在苏港澳投资企业、在港澳江苏企业排忧解难。发挥涉港澳法律专家服务团和南京港澳仲裁院作用,推动解决投资纠纷和争议。(港澳处)

23.完善育才引才聚才保障机制,按照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重点人才因公出国(境)、邀请来华等涉外管理和服务工作。实施香港创新创科人才江苏行活动,推动苏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澳门大学生赴江苏实习实践计划。(外管处、领事处、港澳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放管服”改革工作作为外事部门服务人民、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重要抓手,确保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改革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细化组织实施。要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分工,调整我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成员,研究探讨涉外“放管服”改革工作新举措。各处室要把“放管服”改革工作作为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结合点,以基层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

(三)建立奖惩机制。要把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和各处室业绩的重要指标。鼓励各处室从自身实际出发,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务实管用的举措。对绩效明显的要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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