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公约》缔约国附加证明书的通知
|
||||||
|
||||||
《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我国生效实施。届时,送往《公约》缔约国使用的国内涉外文书将办理附加证明书;送往非《公约》缔约国使用的国内涉外文书仍需办理原领事认证手续。 根据外交部统一部署,为确保签发附加证明书工作顺利实施,江苏省签证服务中心将于2023年11月6日开始受理送往《公约》缔约国使用的附加证明书。原送往《公约》缔约国使用的领事认证,受理时间截止2023年11月3日。送往非《公约》缔约国使用涉外文书依原程序办理领事认证,请各申办人合理安排送办时间。 附加证明书与领事认证均须预约申办。请各申办人登录江苏外事网站预约。 网址为: http://49.77.204.10:9080/lsyy/wechatAccessController.do?goWechatAccessRz (接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至2023年10月31日) 亚洲(22个) 中国、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巴林、文莱、格鲁吉亚、印度、印尼、以色列、日本、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蒙古国、阿曼、巴基斯坦、菲律宾、韩国、沙特、新加坡、塔吉克斯坦、土耳其、乌兹别克斯坦 非洲(16个) 博茨瓦纳、布隆迪、佛得角、斯威士兰、莱索托、利比里亚、马拉维、毛里求斯、摩洛哥、纳米比亚、卢旺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内加尔、塞舌尔、南非、突尼斯 欧洲(44个) 阿尔巴尼亚、安道尔、奥地利、白俄罗斯、比利时、波黑、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摩纳哥、黑山、荷兰、北马其顿、挪威、波兰、葡萄牙、摩尔多瓦、罗马尼亚、俄罗斯、圣马力诺、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乌克兰、英国 北美洲(21个) 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加拿大、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克、多米尼加、萨尔瓦多、格林纳达、危地马拉、洪都拉斯、牙买加、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美国 南美洲(12个) 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圭亚那、巴拉圭、秘鲁、苏里南、乌拉圭、委内瑞拉 大洋洲(10个) 澳大利亚、库克群岛、斐济、马绍尔群岛、新西兰、纽埃、帕劳、萨摩亚、汤加、瓦努阿图 注:1.《公约》目前暂未对加拿大、卢旺达生效。(将于2024年1月11日对加拿大生效,于2024年6月5日对卢旺达生效)。 2.中国与印度之间不适用《公约》。 3.中国与其不承认具有主权国家地位的《公约》成员间不适用《公约》。 |
||||||
(编辑: 龙镇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