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邀请外籍人员来苏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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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邀请单位向所在地或工作地设区市外事或商务部门提出申请。被邀请人拟申请“快捷通道”入境的,应在申请材料中说明。 业经我省主管部门批准来苏就业人员,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苏工作的外籍人员)的外籍家庭成员无需申办外籍人员来苏邀请函,可按我驻外使领馆通知要求直接凭工作许可通知或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办签证。 被邀请人拟申请通过“快捷通道”入境的,需按规定报所在设区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机构批准。 (二)审发邀请函。 省外办、省商务厅、各设区市外办、昆山市人民政府为邀请外籍人员来苏邀请函签发单位。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邀请函签发单位签发邀请函,并通知用人单位。 (三)申办签证。被邀请人凭邀请函向我驻外使领馆、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驻澳门特派员公署申请,并按照要求办理签证。 二、办理费用 免费办理。 三、其他事项 (一)邀请函申办工作须由邀请单位(申办单位)直接办理,不得经由中介机构代为办理。 (二)邀请单位应及时掌握被邀请人相关信息,包括签证获签情况、入境前、入境后信息,并及时向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反馈。 (三)受全球疫情形势、境外输入风险及入境措施变化等因素影响,外籍人员来苏邀请工作相关政策规定和措施要求动态调整,请及时关注外交部及驻外使领馆等相关官方网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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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领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