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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省外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2021年省外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办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省外办

                          2021年6月9日

 

 

 

 2021年省外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按照《2021年江苏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年度重点外事港澳工作任务,现就2021年省外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2021年省外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实现我省“十四五”外事港澳工作良好开局、建设对外开放强省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简政放权,激发发展活力

1.赋能开发区发展。制定《关于统筹全省外事资源服务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大对开发区对外开放的政策供给力度,进一步提升我省开发区对外开放水平。(外管处)

2.推进苏港澳合作向纵深发展。联合省人大外事委开展《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修订工作调研,通过修改地方立法,给予港澳同胞更多权益保障。推动全省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化苏港澳多领域合作若干措施》,为港澳同胞在苏投资创业、就业生活提供更多支持。(港澳处)

3.简化审批手续和流程,建立APEC商务旅行卡“白名单”制度,推进设立江苏省签证服务中心江北新区(南京自贸片区)业务代办处,开通领事认证工作“绿色通道”,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领事处)

4.持续优化“不见面审批”和“同步办照”制度。以“减环节、优流程、砍材料、压时限”为着力点,推动建立因公出国(境)审批和因公护照协同办理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理因公出国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的效率。(外管处、领事处)

(二)强化放管结合,提升重点领域监管效能

5.加强涉外疫情防控检查工作,督促全省各地各部门履行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人物同查”,对入境旅客实行“从国门到家门”全流程闭环管理,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等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工作。(领事处)

6.规范因公出国(境)审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控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出国(境)团组。从严控制党政干部参加外方主办的线上国际会议,按照因公临时出国审批程序做好审批和监管。(外管处)

7.组织外事审批权下放工作专项检查,对新获一定的外事审批权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等5所省内部属高校开展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做好有关指导和评估工作。(外管处)

8.落实《江苏省厅局级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绩效评估实施意见》,对厅局级党政干部团组开展后续评估。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省属企业因公派驻境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国企境外监管。贯彻《关于江苏省高等院校外事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统筹大专院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外管处)

9.推动“互联网+”涉外管理监管,打造“全省因公出国(境)大数据库优化升级工程”,提升数据分析和综合整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出访成果的跟进和运用。制定《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来我省活动报审工作实施细则》,探索建立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来我省活动报审系统。(外管处、领事处)

10.持续打造海外应急管理队伍,配合主管部门加强对“走出去”企业安全管理督导和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内部安防体系,做好安全风险防范。(领事处)

(三)聚焦作风建设,打造服务型政府

11.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提高因公出国(境)审批和领事证照服务数字化水平,落实“一次性告知义务”“限时办结”等工作要求,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外管处、领事处)

12.组织江苏省涉外认证业务工作说明会、重点国别驻沪领馆签证官专题业务讲座、驻沪领馆签证官及中方雇员“走进江苏”系列活动,面向社会做好政策解读。针对“走出去”业务需求量大的重点单位,开展上门录指纹、上门送政策等服务。(领事处)

13.统筹全省涉外工作资源服务“走出去”企业和居民合法权益。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沟通对接,帮助在外公民和企业纾解防疫抗疫困境,稳妥应对各类领事保护案件,切实维护江苏居民和企业在海外合法权益。(领事处)

14.围绕《2021年省外办支持各设区市外办重大事项表》和《2021年统筹各市外事资源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表》88项重点任务,做好统筹谋划和跟踪落实,服务各地高质量发展。(秘书处、外管处、领事处、礼新处、亚洲处、欧非处、美大处、港澳处、民间交流促进处、人事处)

15.加强政策指导和信息通报力度,做好《外事要情》《外事信息通报》《江苏港澳工作动态》《江苏民间对外交往动态》《江苏外事》的编印工作。(综合协调处、政策调研处、港澳处、民间交流促进处)

16.筹备建立国际友城信息库,推动建设面向全省外事系统的网上开放友城信息采集平台,对友城各类信息实行实时在线采集和综合分析数据,提升全省友城工作实效。(外管处)

17.开展“送培训下基层”系列活动,通过举办全省外事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因公出国(境)管理外事负责人培训班、护照签证专办员培训班、民间外交工作学习会、网络评论员培训班、民间组织“走出去”能力建设培训班,编印我省应对外媒采访成功案例等方式,切实提升全省外事港澳系统工作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外管处、领事处、礼新处、民间交流促进处、人事处)

18.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鼓励支持机关处室党支部与基层加强共建合作,面向基层和群众做好服务。通过组织外交外事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开展涉外管理、领事保护、国别政策、外事礼仪培训服务。(机关各处室)

(四)发挥职能优势,营造优质涉外(港澳)营商环境

19.密切与重点外企和商会的联系,帮助解决复工复产和项目投资落地面临的困难。围绕国际产业链合作,对国际合作园区和外资企业开展专项调研。编发《外资企业服务指南(2021年版)》《2021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英文版)。加大对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发展投资动态研究,吸引服务项目和企业落户江苏。(领事处、亚洲处、欧非处、美大处)

20.举办“江苏省港澳投资企业法律服务月”活动,组织涉港澳法律服务专家团通过集中宣讲、个别咨询等方式,为在苏港澳投资企业排忧解难。发挥涉港澳法律专家服务团和南京港澳仲裁院作用,推动解决投资纠纷和争议。(港澳处)

21.召开在苏外国人服务与管理对话交流会,提升在苏外国人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水平。积极协调处理在苏外国人有关案事件,为在苏外国人疫情防控以及注射新冠病毒疫苗提供服务和便利。(领事处)

22.组织东亚企业家太湖论坛、江苏——加州结好十周年经贸人文交流活动、江苏——德国合作交流大会、第十一届苏港澳青年发展论坛等重大外事(港澳)活动,推动高层交往,搭建政企交流平台,推动外资项目落地实施,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亚洲处、欧非处、美大处、港澳处)

23.深度挖掘外宾参访资源,精心设计行程路线,邀请并组织党宾国宾、外国驻华使节、使领馆官员、外媒记者和其他重要外宾专访江苏,宣介江苏对外开放政策和营商环境,展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卓越成就的江苏篇,献礼建党100周年。(领事处、礼新处、亚洲处、欧非处、美大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放管服”改革工作作为外事部门服务人民、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重要抓手,确保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改革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提供保障。

(二)细化组织实施。要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分工,调整我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成员,适时组织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调研座谈会,研究探讨涉外“放管服”改革工作新举措。各处室要把“放管服”改革工作作为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结合点,以基层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

(三)建立奖惩机制。要把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和各处室业绩的重要指标。鼓励各处室从自身实际出发,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对绩效明显的要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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