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省外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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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办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经办党组会议研究,现确定制定《江苏省“十四五”外事港澳发展规划》、评选第十一届“江苏省青年友好使者”2个有关事项为我办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请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处室按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及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实施、后评估、归档等相关任务。 附件:2021年省外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省外办 2021年6月9日 附件 2021年省外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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