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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信息时间:2020-03-20 浏览次数: 作者: 秘书处 部门: 秘书处 【字体: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防控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我省自3月20日零时起调整江苏涉外疫情防控重点国家名录,在韩国、伊朗、意大利、日本、法国、西班牙、德国、美国、英国、瑞士、瑞典、比利时、挪威、荷兰、丹麦、奥地利16国基础上,新增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希腊、捷克、芬兰、卡塔尔、加拿大、沙特阿拉伯等8国作为疫情防控重点国家。凡在进入江苏之日前14天内,有上述24国旅行或居住史的所有中外人员,要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条件不允许的可实施居家医学观察)。


       根据全球疫情变化情况,我省将动态调整重点国家名录。


(编辑: 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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