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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护照(港澳通行证)申办指南

【信息时间:2017-06-30 浏览次数: 作者: 系统管理员 部门: 系统管理部 【字体: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受理部门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领事处

咨询电话

025--83670672

单位地址

南京市西康路15号

办理依据

1. 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根据中央和我省有关因公出国(境)相关规定办理

2. 出国任务通知书

【根据中央和我省有关因公出国(境)相关规定办理


申请条件

全省各市外办,省各部、委、办、厅、局,省直属单位,大型企业集团,部分外贸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经外交部批准授权的单位

申办材料

1.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双跨团组提供任务通知书、任务批件、任务确认件)原件;

2.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原件;

3.合格有效的邀请函电复印件;

4.因公出国人员所在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向上级报批的出国请示原件;

5.出国人员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复印件;

6.照片要求:正面、免冠、白底2寸、服装整齐的软光纸近期照片(护照1张,通行证3张);

7.申请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 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

8.因公电子护照申请表;因公往来江苏省事项登记卡;

第7、第8项各栏目均须准确、详细、如实、全面填写,另外根据出访团组人员的身份、出访国别、出访目的、出访时间的不同,还需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时限

一般情况下护照三个工作日后可领取,通行证五个工作日可领取。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领取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供适当的加快服务。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流程

1. 网上申报材料;

2. 交纸质材料到办照窗口;

3. 申请新护照的出国人员带身份证原件到窗口采集指纹(现役军人及申办通行证者除外)。

 

 

 

(编辑: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