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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2017年江苏青年友好使者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7-04-18 浏览次数: 作者: 系统管理员 部门: 系统管理部 【字体: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各单位:

“江苏青年友好使者”是我办近年来打造的品牌项目。截至目前,前六届共选拔了包括奥运冠军仲满、惠若琪等在内的百余名“江苏青年友好使者”,分布在世界各地,成为拓展江苏民间外交的中坚力量。为进一步发挥“江苏青年友好使者”作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江苏声音,近期将在全省开展2017年“江苏青年友好使者”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学生类”“社会人士”和“外籍及港澳人士”三大类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至2候选人(申报标准见附件1)。

3.如无合适人选,可不予推荐。

二、申报材料

1. 《“江苏青年友好使者”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可登陆省外办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2. 候选人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成果(案例)、获奖和参加重大国际交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候选人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用于证书制作)。

三、任期和义务

“江苏青年友好使者”每届任期为3年,不连任。其相应义务有:

1.热心中国传统文化的对外传播工作,努力增进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理解和友谊;

2.志愿于讲好江苏故事,传播好江苏声音,主动宣传、推介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江苏对外交往牵线搭桥;

3.积极参加在江苏省内及国外和港澳地区举办的各类国际交流活动。

四、评审和培训

1.引进微信票选机制:报名结束后,我办将在“江苏青年友好使者”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所有候选人名单。通过手机、Pad等移动端关注“江苏青年友好使者”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候选人风采”按钮参与投票。投票数作为选拔重要参考依据。

2.拟于6月中下旬邀请专家根据候选人基本情况和网络票选结果行综合评估,择优评选2017年“江苏青年友好使者”。入选人员将于7月中下旬培训并接受聘书,具体时间另告。

3. 请于5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报送省外办综合处王芬(电话:025-83670655,传真:025-83670653,邮箱wangfen@jsfao.gov.cn

附件:1.申报标准

2.推荐表

      省   

2017414


附件1

2017年江苏青年友好使者申报标准

一、 在校生组(高中以上,含高中):

1.热心公益事业,有意投身江苏对外交流事业,具有海外名校留学经历或即将前往海外名校留学者;

2.在对外友好交流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国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二、 社会人士组:

热心江苏对外交流事业,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成就,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够在传播和提升江苏国际形象和影响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社会人士。比如:

1.曾代表国家或江苏参加重大国际交流活动,或在各类国际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2.“走出去”企业中的骨干精英或回国创业的优秀青年企业家;

3.传承发扬传统文化(包括民间工艺)的模范人物;

4.曾参加教育、卫生等领域对外交流任务,或担任过孔子学院老师/志愿者、援外医疗队医师/护师;

5.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戏曲、文艺、新闻传媒或出版业人士;

6.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青年侨界代表;

7.在对外交流工作中具有独特优势和特长者(外事系统一线工作者除外)。

三、外籍及港澳人士组

1.热心民间友好,在江苏学习或工作,为江苏与所在国交流做出贡献的外籍人士;

2.对苏港澳交流合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代表。


附件2

2017年“江苏青年友好使者”推荐表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籍贯

出生地

身份证号码

学习/工作

单位、职务

QQ号码

        手机号码

微信号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电话

起止

时间

学校(单位)名称

学历专业

担任职务

获奖情况

个人

事迹

材料

推荐

单位

意见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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